第二次網遇佳人 Hit Cou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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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人與網友見面,最怕遇上恐龍;我與網友見面,卻怕一見鍾情。

我是在某知名交友網站認識Ann,據她表示是她先寫信給我,但我好像記得曾經寫過信給一個像她那樣暱稱的女孩。她的暱稱之所以讓我印象深刻,是因為痞子蔡的《第一次親密接觸》。雖然不是百分之百的抄襲,但也侵犯了一半的智慧財產權。

來自: 輕舞美人

我喜歡帥氣聰明有自信的男孩~~~依你的條件看來應該是不缺女人的ㄚ~~~~莫非你是上來打知名度,或是污辱其他人???我喜歡和夠聰明的人交朋友,因為我覺得故意裝笨很愚蠢,偏偏男人都愛.我也喜歡和帥哥做朋友(但基本上是要有惱袋的那種人),因為這樣我的朋友就有福了.我不敢在你面前說自己是美女,因為我相信你一定認識很多頂級尤物極的美人,只能說不會見不得人罷了,你有在當模特兒嗎?我之前也拍過一些平面,做個朋友吧~^^0952xxxxxx(Ann)

這照片是參加CHANEL魅力男人甄選時,在GQ瀟灑雜誌攝影棚所拍攝的

參加CHANEL魅力男人甄選時,
在GQ瀟灑雜誌攝影棚所拍攝

根據我多年網路交友的經驗,一個暱稱「輕舞美人」的女孩,肯定是既無法輕舞,也看不出哪裡美的恐龍。佛洛依德改變二十世紀的大作《夢的解析》第一條:「夢是願望的達成」,引申至網路上就是:「暱稱是夢想的實現」。

她會寫這樣內容的信,主要是由於我在交友網站上留的自我介紹及照片:

我喜歡漂亮的女孩
因為我長得不醜
曾獲得明日報E世代飆網帥哥美眉冠軍
我喜歡聰明的女孩
因為我頭腦不錯
從小學到預官智力測驗都很高

這種臭屁十足的自我介紹,的確讓我收到一些條件很好女孩的來信,但也收到不少潔癖人士的抗議。

所幸我不是那種涉足網路不深的寂寞男子,因此收到Ann那樣的來信,並不會立刻打電話給對方。像我這種一生發掘恐龍不計其數的專家,通常會先仔細看看對方在網路上的資料,再決定下一步對策。

身高168,體重45,水秤座,看起來相當的完美,令人一看就覺得是捏造的。或許是因為從小家境不好,所以沒受過鋼琴老師的荼毒,以致於我對於鋼琴老師這個職業格外有興趣。想像中,鋼琴老師應該擁有一頭飄逸的長髮,舉止優雅、氣質出眾。雖然我從小到大從沒遇過這樣的音樂老師;動作粗魯、脾氣暴躁,加精神有問題的倒是遇上不少。

但人家電話都給妳了,不打打看似乎太不盡情義。判斷對方是不是恐龍的一個好方法,就是沒事打電話給對方,然後計算「電話沒有回應」出現的頻率。假如你壓根沒進過語音信箱,怎麼撥就是有人接,那麼恭喜你,你即有可能將留名考古學史。因為美女的行動電話似乎特別容易壞,要不就常佔線。哪天運氣好撥通了,往往講沒兩句對方就會有事要忙、有會要約,然後說晚點再打給妳。別以為抱著電話痴痴地等,就會情感上天讓她撥電話給妳,基本上這麼做只會讓不小心打錯電話給你的人倒楣罷了。

星期天晚上10點半,應該是大部份人都會在家的時間吧。我在這時候打電話過去,結果頗令人感到欣慰,就是電話沒有回應。我想對方是恐龍的機率應該降低了不少,除非她是體型過於龐大,以致於睡覺翻身把手機給壓壞了。

電話打不通,總不能就此放棄吧,於是決定寫封E-mail碰碰運氣:

Dear Ann:

    很高興收到妳的來信
    也很樂意與妳交個朋友
    剛才打電話給妳
    但妳的手機沒有回應
    所以決定還是回一下信

    或許我的條件不差
    但不表示我身旁會有美女圍繞
    我當然也不是想打知名度
    或污辱其他人
    純粹只是想多交些朋友
    有機會的話
    看能否找到適合的交往對象

    我也沒有認識什麼頂級尤物美人
    就是有機會認識
    如果對方的氣質不佳、談吐粗俗
    讓我覺得她沒什麼大腦的話
    也不會有什麼想交往下去的念頭

    我沒當過模特兒
    雖然有經紀公司及攝影師邀請過
    但我對賣外表的工作沒什麼興趣
    畢竟我對自己的頭腦更有自信

    我對妳的工作蠻好奇的
    鋼琴老師是指與家教類似的工作類型
    還是在學校、音樂教室授課的呢
    希望妳不會討厭沒音樂細胞的人

    為了以示公平
    也給妳我的行動電話號碼
    0937xxxxxx

Ericsson R320sc或許有些人會覺得,留行動電話號碼給尚未出土的恐龍,豈不是自尋死路。但這對我來說並沒有什麼,反正我接到打錯電話及拉保險的機率,遠比有人邀請我去參觀侏羅紀公園高得多了。更何況我當天剛換手機,正好可以試試新手機的功能─當恐龍來電時,就發出侏羅紀公園的配樂。

就在我幾乎已經遺忘這件事的某個夜晚,沉睡中的我突然被熟悉的電影配樂給吵醒。神智不太清楚的狀況下,毫無防備地接起電話。聽著話筒彼端傳來陌生且支支吾吾的聲音,我不斷地思索著究竟是誰打擾我的睡眠。過了一會終於搞清楚是誰,我直言無諱地表示明早還要上班,就結束了我們第一次的語音交談。

相信很多人會罵我笨蛋,女孩子主動打電話給你,居然講沒幾句就要求談話中止。我會這麼做是有原因的:一來睡眠對我相當重要,可說是生命中僅次於錢、電腦、寵物...等許多重要東西的要素;二來她的聲音實在是不怎麼吸引人,別說沒有0204那麼勾人魂魄,實際地說就是與想像中鋼琴老師應有的黃鶯般嗓音有著天壤之別。

幽夢影》:「女子自十四五歲,至二十四五歲,此十年中,無論燕秦吳越,其音大都嬌媚動人;一睹其貌,則美惡判然矣。耳聞不如目見,於此益信。」或許如此,對於嗓音不佳的網友,我似乎常興趣缺缺。大部份連見面的意願都沒有,深怕不幸遭遇那種耳聞目見兩不宜的類型。

不過Ann似乎有心想讓我的考古紀錄添上一筆,數日後又再打電話給我,只是這次時間早了些。我們很快就聊開了,大概是因為彼此都屬於話多的類型。

談話的過程中,我不經意地提起她在網路上登錄的個人資料。結果不出我所料,身高、體重及生日都是捏造,那是她心目中的理想數字。鋼琴老師這個職業倒是不假,我想也是。女孩子要捏造職業吸引男人目光,大可用模特兒、空姐這種明示外表出眾的職業,要不然像護士、老師這種日本AV慣用的角色也不錯。

至於「輕舞美人」這個暱稱,也與我的猜測相同。當然不是因為喜歡跳舞,而是她喜歡蔡智恆先生的文章。

年齡小我5歲,生日卻只相差一個星期的Ann,似乎是個相當早熟的女孩。才不過升大三的年紀,就已經在情場獲勳無數。單是聽她描述其中一個男友的事跡,就讓我損失了好幾晚的睡眠。而且她的男友要不是公眾人物,就是家財萬貫、身世顯赫,絕非我這種「外無期功強近之親,內無應門五尺之僮」的窮光蛋可比。

至於她當過平面模特兒的事,聽來也不假。雖然我沒當過模特兒,但在雜誌混了兩年多的時間,好歹也有點基本的了解,能夠辨識真假。

明日報E世代飆網帥哥美眉「我猜我猜我猜猜」錄影實況

明日報E世代飆網帥哥美眉
我猜我猜我猜猜錄影實況

之前我參加過一個網路活動,有幸上「我猜我猜我猜猜」節目錄影。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分鐘,沒想到她居然也看到了。這令我更處於劣勢,因為我既不知她的身高、體重,更無法想像她的外表。萬一以後約見面,那可是標準的敵暗我明,怎麼被放鴿子的都不知道了。

隨著電話聊天的次數愈來愈頻繁及時間的愈來愈長,我也漸漸被她所吸引。似乎由於家教嚴格,她總是在半夜偷偷撥電話給我。一個星期的電話制約,害我每到半夜3點就自動醒來,不管是否有電話進來,就差點沒聽到電話鈴聲便開始流口水而已。

如同她主動寫信給我一樣,她也主動要求見面。以往都是我主動要求網友見面,有的甚至還三催四請才勉強答應。或許有人認為女性網友主動要求見面,可能是屬於花痴型的女孩,夢想遇見生命中的白馬王子,但結果多半是遇到變身失敗的青蛙。對此我則有不同的看法:我認為對外表有自信的人,才會主動要求見面。愈是讓你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往往才貌似遠古爬蟲類。

令我自己都難以致信地,我以時機尚未成熟的理由,拒絕與她見面。並不是因為我還懷疑她是恐龍,相反地,我深信她是個美女,或許用佳人來形容會更貼切。因為美女一詞似乎僅指外表美麗,而佳人一詞往往與才子並列,就有內外皆具的意思。

我不是第一次遇到所謂的佳人,即使是透過網路認識的也有前例。我不是才子,但只要見到佳人,往往就會一見鍾情。一見鍾情沒什麼不好,但如果肯定沒機會交往的就不怎麼好了。

在認識Ann之前,我共遇過3位佳人,分別在補習班、公司及網路上認識。除了身處同一公司的有交往一段時間外,另兩者都有受到些許地理因素的影響。補習班認識的在香港發展事業,網路上認識的將成為加拿大公民。少了愛情最重要的地利,即使擁有了天時及人和,似乎也是枉然。

之後幾次的聊天,話題就似乎繞著見面打轉。她在電視上看過我,也在網路上看過我的照片,所以關於我的長相沒什麼疑義。但我就很難想像一個酷似琳達,同時又有九孔影子的女孩究竟會是什麼模樣。

之前她跟我說長得像錢韋杉,我只是隨便聽聽,從來不敢抱什麼希望。誰教我之前某個網友,也說她長得像梁詠琪,見面後才發現只有頭髮像。如果髮型相同也算明星臉,那我也像木村拓哉、任賢齊了。

張震「臥虎藏龍」劇照

張震

曾經有人說過我長得像木村拓哉、小室哲哉,甚至是GTO反町隆史。但我覺得前一個女朋友說的人最像─張震,或許是因為當時「臥虎藏龍」剛上映的緣故。當我告訴Ann這件事情時,她馬上回我說有人曾說她像章子怡呢!

但Ann又跟我說有人覺得她長得像九孔,而且最近她自己照鏡子時也覺得愈來愈像蚊子。如果是在我們第一次交談時這麼說,或許我會相信。但在聊了那麼多以後,我認為是她在捉弄人,或是測試我對女孩外表的看法。

曾經和一位網友見面時,她就當場示範這種捉弄人的把戲給我看。當時我們正聊得頗愉快,突然有別的網友打電話給她,拼命想約她見面。她不管用什麼理由都很難推卻,於是她就說其實她長得很醜,連正在跟她見面聊天的網友都陌不及待地想離開。其實她一點都不醜,或許稱不上漂亮但肯定很有特色。包括我在內,許多認識她的人都說,她可以去參加「我猜我猜我猜猜」的狐狸精選拔。並不是只因為她有一雙美麗的鳳眼,而是在她的一顰一笑間,時時散發的勾魂攝魄媚力。沒想到這種捉弄人的把戲效果還真不錯,對方馬上就找藉口把電話給掛了。

買不到半個月的手機,某天回家後就突然開不了機,換了電池也沒用。想一想反正我電話也很少,明天中午有空再送去修理就好了,結果竟導致我漏接了佳人的電話邀約。

電話送修當天晚上,Ann較平常早打電話給我,因為她早上找不到我。於是我告訴她手機壞了,她則說本來要約我出來見面吃午餐的,但由於手機打不通而作罷。

當天約不成,她改與我約隔天中午吃飯見面,果然是符合金牛座的固執個性。為了阻止這件事的發生,我提出種種以往見面後不良的結果,試圖改變她的決定。其中包括我與葳頗具挑逗的見面趣事:

同樣是透過那個交友網站,我在1999年8月認識了葳。我們先是透過E-mail聊天,然後轉戰ICQ。在某晚的聊天中,一向早睡的我欲先行告辭補眠,她硬是不肯結束談話。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給她家中電話,因為講電話至少可以躺床上閉目休息,而不必辛苦敲打鍵盤。

聊了幾次後,不免也提到見面的事,但都是我主動要求的。葳總是有各種藉口迴避見面的話題,如同大部份美女拒絕煩人蒼蠅邀約的手段一樣。直到某次聊天,她主動說可以在某天與我在台北車站見面,我才猜到她原來不住台北。畢竟我也多次在台北車站接送家住新竹的女友,猜得到台北車站是外縣市過客必經之地。

不知道是葳天性喜愛嬉鬧還是怎地,她在電話中跟我打賭,說我不敢在見面時抱她。生性好強的我,當然不會就此服輸。於是我也跟她打賭,說她不敢在大庭廣眾下舔我的臉。同時再強調一下規則,說如果我不敢抱她,就算她贏了,不必再舔臉。會這麼做當然是為了避免,萬一發掘到冰封的史前生物時,可以全身而退。

沒想到Ann也是個賭性堅強的女孩,告訴她這個故事的結果,是讓她也起仿傚的念頭。但她訂的賠率更高:一頓午餐賭我不敢在遠企門口擁吻她。或許是因為她不知道我與葳打賭的結果,也可能是因為我在網路上的資料與本人相差太多,以致於她誤認我才情過人、貌似潘安,竟敢與我打這樣的賭。

但基本上她是贏定這場打賭了。因為我確信她必屬佳人,不知為何,佳人給我的感覺就是「可遠觀而不可褻玩」。即使對方賦予絕佳的機會,我卻往往如柳下惠般坐懷不亂,或許是不願褻瀆佳人在我心中崇高的地位吧。

更何況這種賭注小賠率卻高的打賭,毫無風險可言,一點樂趣都沒有。於是我從頭到尾就打著花錢了事,而不願一親芳澤的想法,任Ann一個人去興高采烈地幻想。

跟Ann確定見面的時間地點後,已經清晨4點,也就是說8小時後即將「見光死」。夏天的每個星期四早上,原本是我固定的游泳運動時間,也因為她這個約會而取消。

見面的地點在遠企,距離我公司頗近。因此我在上午11點45分左右到達公司,然後走路過去赴約。在敦化南路與和平東路口等紅綠燈時,巧遇兩位明日報記者。之前參加明日報舉辦的E世代飆網帥哥美眉活動,他們就是其中的兩位評審,認識後還算頗聊得來。

他們看我眼戴墨鏡,就調侃我幹嘛裝那麼酷。當我告訴他們要與網友見面,他們馬上以肅然起敬的語氣,說我這個冠軍果然沒選錯。但還不忘開我玩笑,說作案地點也不選遠些,在公司附近馬上就被熟人抓包了。

告別兩位記者後,走到遠企門口正好中午12點。我是個從不遲到的人,因此等人對我而言是家常便飯。遠企內正好展出國家地理頻道的產品,雖然我比較喜愛Discovery,但國家地理頻道的節目還是可以接受。

花10分鐘看完了所有展出產品的簡介後,Ann仍然未出現。此時身旁有位美女看來也在等人,或許是我自作多情,我覺得她似乎在注意我的行為,但由身高來看應該不是Ann。於是我撥了她的行動電話號碼,才得知她原來還在計程車上。

又花了幾分鐘試聽一首古典音樂,Ann才姍姍來遲。雖然之前我沒見過她本人,但她170公分的身高相當容易辨認。雖然她事後一再強調我的照片與本人相差太多,但她當時還是直接向我走來。

「長得不像九孔啊!」這是見面後我說的第一句話。

「拿肉包砸我吧!」這是見面後她說的第一句話。

我會這麼說是因為她曾說有人說她長得像九孔,她會那麼說是因為我曾說公司後方巷內的山東肉包既便宜又好吃,假如她是恐龍的話那麼用肉包招待她就夠了。其實她本來是打算要我請她吃遠企四樓的Portofino"2",這家在過去數年總是被冊封為「高檔」約會場所的義大利餐廳遠企分店。

似乎由於我並未表現出對她一見鍾情,甚至是有點不屑的態度。讓她即使在我半推半就的狀況下,一起上樓看了菜單,卻又以不喜歡蘑姑湯的理由決定不吃。但我相信那只是她的自尊心作祟,她認為我把她當恐龍看待,所以犯不著吃那種大餐。

根據她在電話中的描述,幾乎所有與她見過面的網友,都會不由自主地愛上了她。我雖然沒有她那樣的魅力,但也自認擄獲了不少女性網友的心。或許由於我的演技高超,以致於她並未察覺其實這次是我輸了。如同她之前的其他網友,我也同樣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只不過我是在見面之前就已經淪陷了。

其實和本店相比,遠企四樓的Portofino"2"算是便宜的了。想當初我請女友吃Portofino本店,在非假日的晚間只不過點了一人份套餐,就花了一千五。食物及氣氛是真的很好,但金牛座的我寧可去吃到飽的店大快朵飴一番。

由於她決定不吃Portofino"2",所以我們改到遠企地下美食街覓食。漫無目的地逛了一圈,Ann還是沒找到想吃的食物。她突然想到遠企停車場附近似乎有家不錯的餐廳,便提議出去外面找找。七月的台北天氣實在很熱,我實在是不想遠離冷氣房,在我不熟悉的地方尋找一家沒聽過也沒吃過的餐廳。

但面對像她這樣的美女,我一向是言聽計從,即使是明知相信一個路痴的話是錯誤的決定。果然我們在安和路上遍尋不著她所說的餐廳,當時天氣熱、太陽又大,假如身旁沒有那麼一個美女的話,還真寧願趕快回公司上班算了。

以往與網友見面,都是選擇我比較熟悉的地點,以免被恐龍追殺而無處藏匿。因此,我大部份跟網友約公司附近,這樣隨時可用工作的名義烙跑。如果是週末見面,就以大學混了四年的公館為最佳地點。見面後假如感覺不差,公館有我最喜歡的喝下午茶場所,逛街、看電影、吃飯都非常方便。萬一不幸被恐龍纏身,誠品、金石堂就成為脫身的最佳場所。

然而兩次的網遇佳人,地點的選擇權卻都不在我手上,導致了我在佳人面前愈顯得沒啥主見、不具擔當。仔細想想,這兩次的網遇佳人,相似之處還真不少。首先,她們都是金牛座,而且都學藝術。然後她們都是透過同一個交友網站,主動寫信來認識我。行動電話一樣難打,男性朋友比女性朋友都來得多,選擇餐廳吃東西的龜毛程度也不相上下。

在安和路上忍受烈日的煎熬一會,Ann最後不得不放棄尋找那家餐廳的計劃。於是我們隨便找了家商業午餐解決,這也讓我的荷包不至於消瘦太快。但安和路上知名的餐廳那麼多,沒想到我們竟會如此倒楣,選到一家超級難吃的餐廳。

食物令人難以下嚥,讓我得以專注於Ann身上。她穿白色薄外套,搭配米色長裙,果然具備鋼琴老師應有的優雅氣質。脫掉外套後,無袖上衣又讓她顯得相當性感。我喜歡具有多變造型的女孩子,但又難以接受善變的女人心。

錢韋杉

錢韋杉

Ann的確長得頗像錢韋杉,身高、體重甚至是模特兒經紀公司都和錢韋杉相同。不過更有趣的是,錢韋杉的生日與我同一天,而無線午報氣象主播的工作,正是大氣科學系畢業的我所夢寐以求。

雖然是第一次見面,但先前頻繁的電話聊天,讓我們像是熟識多年的好友一般侃侃而談。或許是我已有過第一次網遇佳人的經驗,以致於Ann的美麗並未讓我有太大的驚訝,表現出來的態度也相當平靜。

然而對好勝心強的Ann而言,我略嫌不屑的態度似乎令她感到憂心,頻頻詢問我她究竟算不算是恐龍一族。深知她與我都屬於那種一被人吹捧就會飛上天的人,於是我語帶雙關地回答她,「妳的確是恐龍。」

不知道是誰先用「恐龍」來稱呼其貌不揚的女性網友,如同「青蛙」代表長相不佳的男性網友一樣。但我在唸大學的時候,「恐龍」通常是作為反應遲鈍的代名詞。我大學時的女朋友,就常被人稱為恐龍。或許就是因為她腦筋實在不太靈光,所以才會與我交往。

都怪我英文名字取得爛,什麼不用偏偏選擇一個全世界最知名的考古學家Indiana Jones的暱稱,於是別人挖不到的我總是手到擒到。

顯然Ann並未察覺我的言下之意,她在聽到我的回答後,就用外套將臉蒙起來。她突然的舉動,引起餐廳內其他人的注意,也讓我感到尷尬。但同時我也覺得高興,因為她原來是這麼一個天真可愛的女孩,與她外表及經歷給人的早熟感覺有所差異。

為了讓她取下外套,我試圖以蒙著臉怎麼吃飯的理由說服她,但她居然只露出下巴來用餐,令我感到啼笑皆非。最後不得已,我只好把她的外套搶過來,雖然這個舉動又再度引起餐廳內其他人的注目。

Palm VxPalm Vx在我與網友見面時,往往都能發揮相當大的功能。裡面儲存了我多次網遇佳人,以及家中可愛小貓小狗的照片,讓我不致於缺少聊天的話題。女孩子們頗感興趣的星座、生日資訊,我也收錄一些在內。與我的WAP手機搭配,更有無數高科技話題可聊。

在等待副餐的時候,我用PDA向Ann展示家中寵物的照片。個性不服輸的她,也馬上從皮夾裡取出家中小狗的照片。於是我改拿第一次網遇佳人的照片給她看,讓她知道我的確還是有認識過所謂的頂級尤物美人。

之前我拿第一次網遇佳人的照片給朋友及同事們看,他們無不驚訝地詢問我怎麼能在網路上認識這種美女。畢竟,二分之一的韓國血統、皮膚白晰臉蛋皎好,又有惹火身材的美女應該是不存在於網路上才對。大部人與網友第一次見面,常會因對方外表不如預期而感到失望;而我當初與她相約見面,卻是她的外表遠超出我的預期。

想當初寒冷的1999年12月,我穿厚重的大衣赴約。而習慣加拿大及韓國冰天雪地的她,居然給我穿迷你裙,而且還沒穿絲襪。看到那樣的辣妹,一度讓我懷疑是否認錯人。大概很少有人像我一樣,是因為網友太漂亮而不太敢過去打招呼吧!

幽夢影》:「才子遇才子,每有憐才之心;美人遇美人,必無惜美之意;我願托生為絕代佳人,一反其局而後快。」因此,同樣是美女的Ann,就硬是說我的第一次網遇佳人一點都不漂亮。但當我告訴Ann除了她以外,每個人都覺得我的加拿大網友是個大美女,而且我還在袁永興的廣播節目中提到過。最後實在是爭辯不過我,Ann就乾脆說反正她討厭韓國人。

為了不讓我專美於前,Ann馬上也從皮夾內掏出與前男友的合照。我承認她們是標準的俊男美女,都具有某種程度的明星臉。但顯然並非所謂的神仙美眷,因為我常聽她陳述種種感情的不如意。

當她將照片收起來時,順手抽了一張她之前拍的模特兒宣傳照給我。照片中她身著紅色細肩帶晚禮服,頭髮挽在腦後,沒信教的她還戴著銀色十字架項鍊。

「啍,你的加拿大網友有我正嗎?」Ann以極度不屑的口語說道。

這時候我腦中浮現第一次網遇佳人......的背部裸照─那是她的視覺設計作品,照片中她上半身全裸背對鏡頭坐在地上,背部優美的曲線一覽無遺。同時那也是促使我對電影Enemy of the State中,能夠把平面影像變成立體並任意旋轉的技術特別有興趣的原因。

「妳說的沒錯,她的身材比妳歪多了...」

還好她的副餐已經用完,要不然我可能無法保持臉部乾燥離開餐廳。

吃完飯得回公司上班,Ann也跟我回公司,因為她想找暑期打工。我之前跟她用電話聊天時,就告訴她我們公司正派經營,工作輕鬆、免經驗,就可惜無法月入數十萬。於是她就打算來面試看看,反正暑假很閒沒什麼事做。

回到辦公室後,好巧不巧,管理工讀生的同事還沒來上班。其實在我們公司,座位上沒人是司空見慣的事。因為上下班既不必打卡,時間也沒有限制。只要你能夠完成份內工作,甚至可以在家工作。

為了讓Ann打發等待的時間,我拿了一部數位相機及幾本雜誌給她看,還特地跑去公司後面巷子裡買豆花請她吃。由於遲遲等不到該名同事的到來,Ann過一會兒又必須去教琴,我於是撥行動電話找人。撥通後,她與Ann不過講沒三句話,就說明天可以來上班。輕鬆容易的面試,讓Ann感到相當驚訝。


女孩子會與非情人的異性吃同一支冰淇淋嗎?Ann打工的第一天中午,我帶她到公司附近吃飯。有了第一次與她吃飯的經驗,我對於她會挾取食物給我,以及從我餐具中挾取食物去吃的行為,已經不再感到驚訝。但當她跟我說,留點霜淇淋給她吃時,我還是被嚇了一跳。畢竟就我對Ann的認識,她並不是一個行為開放的女孩。如果是我的加拿大網友如此表示,我自然一點也不會吃驚。

我的女性朋友不多,國中、高中又都是唸男校,讓我特別無法捉摸女性的想法。於是我求助BBS,得到的回響不小,但答案幾乎都是相同的,就是女孩子不會與非情人的異性吃同一支冰淇淋。實際上,Ann還是沒有吃到,因為雖然我是個不拘小節的人,但她的要求仍然讓我覺得不妥,於是我直接吃完它。

所謂「近水樓台先得月,向陽花木易為春」,我介紹Ann來我們公司當工讀生當然不是沒有企圖。好歹我也是唸地球科學出身的,知道「地利」這個因素對各種事情的發展影響深遠。

我一向就不是個討厭上班的人,因為我的工作內容是我的興趣,可以玩各種最新的電腦軟硬體。這也是我寧可捨棄園區高薪研發工作,而在同一個公司、同一個職位待上三年的主要原因。當然我們公司有不少美女,則是次要的原因。

而Ann開始在我們公司打工,更是讓我期待在公司上班的時間。但由於我當時上午在台灣微軟兼職管理網站,所以每天只有下午短短幾個小時能與Ann同處一室。偏偏她又是個大忙人,常有事沒事就沒來公司,這時候我才體會到《賣油郎獨占花魁女》中所描述的「見不到時,費了一場相思;見到了時,也只是添了一層相思」的感覺。

明日報E世代飆網帥哥美眉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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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哥美眉初選

大學畢業後,我幾乎都是留長髮。因為近視過深不必當兵,而雜誌社技術編輯一職又毋需端正的儀容,所以除了長輩們偶爾會唸一下外,並沒有什麼理由會讓我想去剪短。然而,與Ann見面後的閒聊,她覺得我不適合長髮的造型,認為看起來相當頹廢沒有朝氣。隔天,我就馬上去把長髮給剪短。

其實,她嫌的不只是我的髮型,還包括我的穿著。保持著大學時代的T-shirt、牛仔褲穿著,即使已經工作了三年多,還是有許多人誤以為我是學生。不知道其他男生是否像我一樣,小時候的衣服都是母親買的,長大後就靠女朋友打點。而處於單身的狀態時,就只能穿得邋遢隨便。

或許是因為實在無法忍受我的穿著打扮,Ann自告奮勇地表示要幫我改變造型。趁著她打工的午休時間,我常騎車載她去公司附近的公館逛街,也順便讓她幫我選擇行頭。不過,印象中每次去逛街時,買的東西好像大部份都是她的,而刷的卡好像都是我的。

中午的時候從公司騎機車去公館,雖然路程不超過10分鐘,熾熱的陽光卻也能把人晒的汗流浹背。我的抗紫外線風衣,於是成為Ann的標準服裝之一。

某天,她坐在我旁邊吃飯時,翻閱我桌上的郵購型錄瀏覽。突然很高興地指著某個模特兒說,「那是我耶!」

我拿過來一看,回她一句,「這明明就是琳達嘛!」

在她長篇大論地解釋,以及我努力地比對型錄及身邊的女孩後,我只能說攝影師的技巧堪稱鬼斧神工。實在是看不出來,型錄中的那位模特兒就是Ann本人,跟我說是錢韋杉我還會相信。

「妳知道身上穿的外套是哪來的嗎?」

我最不相信那位模特兒是Ann的原因,就是她常穿的那件抗紫外線風衣,就是我從型錄上郵購來的。既然當初是她擔任商品模特兒,那我第一次借她穿時,她應該對那件風衣有識曾相識的感覺才對。

後來我只告訴她,當初之所以會買那件抗紫外線風衣,是因為唸了四年大氣科學,較一般人了解臭氧層被破壞的嚴重程度。但她可能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是,我喜歡那位模特兒。

大學時書沒唸好,飯倒是吃了不少,所以每次帶Ann去公館吃飯時,她都對我推薦的餐廳讚不絕口。而我也漸漸習慣她搶我食物去吃,以及把吃不完的食物給我吃的行為。後來,我們在公館常共吃一碗麵、一盤燴飯,甚至在公司還共吃一碗油飯、一杯粉圓,但這可能都比不上我陪她去買內衣來得令人震驚。

台北盆地的都市熱島效應,再加上公館捷運站擁擠的人潮,讓人有快要中暑的感覺。偏偏Ann那天穿著毛線上衣,走沒幾步路就滿頭大汗。於是我建議買件薄上衣來換,雖然這是和我的荷包過不去,但實在不忍心看她一付快窒息的樣子。

上次逛街考慮良久卻沒買的白色上衣,順理成章地在我的信用卡帳單添上一筆。可是她一換上又產生了新的問題,淺藍色的內在美一覽無遺。不管店員與我如何地勸說,「這樣看起來很性感」,她就是難以抬頭挺胸地走出服飾店。

我就知道買件上衣來換是個很蠢的提議,因為它導致了我必須處理衍生出來的問題。惡性循還的結果,再買件內衣來換似乎是無法避免的了。

如同我在BBS上發表的文章,我是屬於敢自己一個男性在內衣店裡的少數民族,因此陪女生去買內衣對我而言並沒有什麼大不了。我想Ann大概是屬於那種─我覺得不怎麼,她也就覺得不怎麼樣的女孩,所以對於我在場旁聽,並沒有感到特別尷尬。


西元2000年的8月,對我而言實在是個令人哀傷的月份。剛走出父親逝世的陰影,就得在沒有情人的陪伴下,面對農曆七夕與父親節的同時到來。我很清楚Ann與我的關係僅止於朋友,說好聽點也不過算是紅粉知己罷了。

大一時送花給補習班佳人的悲慘經驗,讓我的心理感染了花粉症。因此逛街經過花店門口,Ann向我要一束玫瑰時,我只簡單表示:「我不送女朋友以外的人玫瑰」。

像我這種每個月電話費88塊的人,辦支990的手機配門號其實就夠了,可是我卻買過兩支萬把塊的手機。而像Ann這種電話隨時應接不暇的人,反而還在用爛爛的小海豚,長得醜就算了,收訊偏偏也不怎麼樣。

逛街經過通訊行,她都會駐足看有什麼便宜手機可換。所以我也曾經半開玩笑地告訴她,如果她是我的女朋友,情人節禮物就會是定價兩萬三千元的GD92精裝版。

七夕前的星期五下午,她如同大部份名花有主的女孩一樣,早把工作抛到九霄雲外,就等著即將到來的情人節假期。下午2點半才到公司來,自然不是來打工,而是來找我吃飯。公司附近的怡客咖啡,是我們午餐的雨天備案,可是當天又沒下雨,Ann卻主動提出要我請她吃那兒。

剛點了餐還沒坐定,她就開始滔滔不絕地述說男友的不是。雖然我早已習慣她把我當知心朋友地傾訴,但顯然因為七夕的迫近,使得她的不滿情緒宛如決堤般難以扼止。原因很簡單,她不想與現任男友共度七夕,但似乎又不得不如此。

君子勸合不勸離,是我一向應付別人感情問題的原則,即使對方是我愛慕良久的佳人。Ann是我第三位貫徹此原則的佳人,相信不少人會覺得我愚蠢。我想可能是自尊心作祟吧!勸別人分手再來進行篡位的行為,一向為我所不齒,不夠光明正大。或許是因為我這方面的為人眾所皆知,所以不少女孩子都把我當成她們的愛情諮商,而使得我常睡不安穩。

擔任所心儀佳人的心理醫生並不容易,因為你必須聆聽她與其他男人的種種事跡,卻又得掩飾內心的痛苦。在自己身陷其中的狀況下,又要給予客觀的建議,實在是吃力不討好。有時候我蠻懷疑自己如此做的原因是什麼,難不成是為了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可是我又覺得自己頗無情無義的。

晤談良久,Ann的牛奶冷了,她要我拿去櫃台請服務人員微波加熱。女孩子不能搭機車、喝冷飲的日子,遇到七夕這種節日,我可以預見結果肯定不好,尤其在她男友不知何謂憐香惜玉的狀況下。

心理輔導結束,走回公司的路上,Ann表示男友將開車來我們公司樓下接她。打小自認演技一流、喜怒不形於色的我,差點就像李慕白劇末般破功。難掩心中的沉痛,深怕扭曲的臉被她發現,我一路快步走到她前面。正值女性體力最差狀況的她,自然跟不上我,頻頻要我留步等她。我雖然放慢腳步,但仍保持在她身前一步之遙,頭也不回邁步前進。

到了公司樓下,Ann問我是否陪她等,我背對著她揮揮手告別,表示不想讓對方誤會。雖然這不過是我第二次面對心儀對象與其男友在我公司樓下相會,但刺痛的感覺卻未因此而減輕,反而是與次俱增地讓我痛不欲生。

發信人: cyberman (Indy許) 看板: BrokenHeart
標 題: 女人拜金...
發信站: 台大電機 Maxwell 站 (Sat Aug 5 13:51:06 2000)
轉信站: Maxwell

我一向很平靜地聽妳說男友的事,因為愛一個人就應該當她最好的聽眾
但當妳要我附合妳一起來罵他時,我卻拒絕了,因為我不能沒風度地在背後中傷情敵
聽見他將開著名貴轎車來接妳,我終於心碎了,因為我是孤獨的窮小子
妳問我為何走那麼快都不理妳,我不得不撒謊,說為了避免他誤會
其實我是不想親眼目睹,一個家境比我好的男人,驕傲地擁著妳的畫面
輸在無力改變的事物,令人不得不感到心灰意冷
女人拜金沒有錯,錯只錯在拜胸的男人沒有金


八月六日零時二分,電話鈴聲將睡夢中的我吵醒。

「情人節快樂!」Ann的聲音從電話彼端傳來。

神智尚未清醒的我,簡單地回答一聲「嗯」。

「我一定是第一個打電話跟妳說『情人節快樂』的人對吧?」

「除了妳以外,也不會有人這麼無聊...」

Gone in Sixty Seconds當時半夜會打電話給我的人,除了打錯電話的豬頭外,的確也只有Ann一個人。

「電影好看嗎?」

我那晚才與一群同事去國賓看電影,之前雖然她也表達過想一起去看的念頭,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畢竟像她這種女孩,在那麼重要的日子不可能沒有約會。

「正如它的片名一樣,只有一分鐘的片段精彩,所以我的錢就Gone in Sixty Seconds了!」

或許是為了悼念不愉快的七夕,Ann自動休息二天沒有打工。對於她未報備就自行缺席,我已經感到相當司空見慣。只是讓我覺得很對不起公司同事,居然找了個出席狀況不佳的工讀生來。

父親節隔天,我下午兩點半才剛踏進辦公室,她的電話馬上就進來,說她在公司樓下,希望我能陪她吃飯。

下了樓發現Ann站著發呆,走到面前一步才認出我來。雙眼略帶浮腫的她,原來沒戴隱形眼鏡。於是我先帶她去公館買拋棄式隱形眼鏡,然後才去吃飯。

燒臘店內師父已經下班休息,只剩下叉燒飯可點,兩個人又共吃一盤飯。她說情人節並沒有與現任男友一起過,這早已在我意料之中,因此我一點也不感到驚訝。但她後來選擇和前任男友一起出遊,向他哭訴感情上的不順遂,卻讓我感到傷心難過,畢竟我仍然只是第三者。

公館的Blue Way店內,我們試穿相同款式的牛仔褲。可惜我雖然穿起好看,Ann卻不喜歡她自己穿起來的感覺,所以最後她買了另一件,害我失去了與她同穿情人裝的機會。

許多人在心情不好時,會去血拼或唱歌來抒發。這種方法既消極又不具建設性,唯一的優點是可以促進經濟繁榮。但我通常不會反對,前提是不要刷我的卡。

在我用兼差一個星期的外快,促進公館地區服飾業的經濟繁榮後,Ann又邀我去唱歌。

我極少去KTV,因為實在搞不懂人們為什麼喜歡關在一個小房間裡,用五音不全的曲調,「煮豆燃豆萁」地轟炸自己的耳膜。這也難怪人們心情不好時會想去唱歌,畢竟自殘是一種情緒發洩的方法。

看在Ann是音樂系高材生的份上,我向公司請了假,載她去錢櫃敦南店。

原以為她只是臨時起義想唱歌,沒想到Ann其實早有預謀。不但包廂訂了,也約了死黨May一起。唯一不在計劃內的,大概是我的出現。但我的參與並未讓她們的唱歌機會減少,因為我壓根兒就沒想跟她們搶麥克風。

Ann介紹我的方式相當特殊,報完姓名後加了一句「他現在身上穿的衣服都是我選的」,似乎怕May不知道我能夠穿的稍微有點人模人樣都是拜她之賜。Ann還向死黨展示我送的一對水手服Kitty,雖然那不算是什麼特別的禮物,但我辛苦弄來的整套麥當勞Kitty,也不過只有兩對流落在外而已。

我從來就不知道女孩子在交情好的狀況下,言行舉止也會因此而同化。May與Ann給我的感覺就像一對孿生姊妹,雖然兩人外表並不相似,但說話的聲音、語氣實在令人難以分辨。

或許也因為如此,她們特別喜歡錦繡二重唱、中國娃娃等團體的歌。從小音樂成績都不錯的我,最不會的就是拿麥克風唱歌。所幸包廂內只有兩支麥克風,讓我免去了在她們面前獻醜的危機。

就像她當初來信的內容,Ann是個很聰明的女孩。唱歌時有人打電話給我,她居然可以猜到是我另一位網友。就算這只是巧合,但另外一次的經驗,就讓我對她的小聰明不得不甘拜下風。

女孩子打電話給異性時,似乎都不喜歡表明身份。藉由對方的猜測,來衡量自己在對方心目中的地位。雖然我的視力及聽力不佳,但眼力和耳力卻相當不錯。聽音辨人幾乎沒有失敗過,但前提是對方必須不做假。

某個週末下午,在家玩CS正高興,突然家中電話響起。心裡正想著,「不知道又是哪個豬頭打錯電話,打斷我締造『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佳績。」

「喂,我是Vivien,你在家做什麼?」

Vivien是我後來認識的另一位網友,同樣是學藝術的女孩子。

「打電動...」

剛按下喇叭的靜音鈕,馬上就被敵人head shot,差點就習慣地破口大罵shit。想想既然掛了,那就專心講電話吧。

「咦,妳怎麼知道我家電話?」

翻出Vivien的ICQ資料,並沒有我告訴過她家裡電話號碼的歷史紀錄。The Art of War

「你明明有告訴過我嘛!」

奇怪,我雖然與Vivien一起看過電影The Art of War,但印象中對話不超過十句,名片上也沒家裡電話號碼。雖然她可以從ICQ中查到,但那就並非所謂的「我告訴過她」。而且Vivien今天特別活潑,居然跟我有說有笑地扯了十來分鐘。

「哈,其實我是Ann...」她終於忍不住,狂笑一陣後才俯首認罪。

我足足有一分鐘說不出話來,當然不是生氣,而是覺得她真是個聰明可愛的女孩子。居然能利用從我這獲得的隻字片語,來冒充一位她素未謀面、毫無所悉的人。

幽夢影》:「美人之勝於花者,解語也;花之勝於美人者,生香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香而解語者也。」雖然Vivien也是佳人,但她實在是太安靜了點。相較之下,我當然還是比較喜歡沒事愛吐我槽、跟我鬥鬥嘴的Ann。


May與Ann這兩個女孩,在KTV裡足足唱了四個小時才罷休。所幸她們的歌喉都具有專業水準,讓沒唱到歌的我不致於連食物也無法下嚥。最後在我以信用卡捐出一日所得後,畫下完美的句點,兩位女孩高高興興地回家去。

隔天傍晚時分,我正因前一天請假而忙碌地焦頭爛額時,Ann打電話找我吃晚餐。她略帶哽咽的聲音,讓我實在難以拒絕。更何況敵人都已兵臨城下...嗯,佳人都已光臨樓下,怎能不抛下手邊工作,來頓「傷嚥」晚餐呢?

下了樓眾裡尋她千百度,就是沒有Ann的身影。驀然回首,那人卻在敦南林蔭處。看來似乎蠻嚴重的,要不然一般人應該沒有什麼閒情逸緻,會在雨天的傍晚散步於敦化南路的分隔島上。

我們公司後方巷子,除了有便宜又好吃的山東肉包外,就只有那麼一間經營不善、屢屢易主的咖啡簡餐。雨下的實在不小,Ann也一付即將潰堤的模樣,不得已只好將就一下帶她過去。

我才剛脫下被雨淋濕的抗紫外線風衣,腦中才想著這種降水量應該要發佈大雨特報了,Ann卻已經潸然淚下。

來源: Indy許 <indyhsu@bbs.openfind.com.tw>
時間: 2000年 8月 11日 周五 00時53分14秒 CST
標題: 感情受挫你會找死黨還是網友傾訴?
論壇: tw.bbs.talk.boy-girl

認識一個月的異性網友,與認識近十年的同性死黨
在感情受挫時,何者是較佳的傾訴對象?
不知道為什麼,她竟然選擇了屬於前者的我
前一天才剛與死黨及僅擔任結帳工作的我,三個人高高興興地去唱KTV
原以為這能讓她忘卻剛分手的悲傷
結果隔天她還是第一次在我面前落淚了
對女人落淚一向不知所措的我
只能默默地遞上餐巾幫她拭淚
怎麼也想不到
我會成為她感情受挫的諮詢顧問
畢竟是只認識一個月的異性網友

面對女孩子這種氣象學上只能稱為雨跡的降水量,對我而言室外的傾盆大雨似乎還沒那麼棘手。當服務生來詢問要點什麼餐時,真是令我感到十分尷尬。因為Ann在那邊低頭拼命掉眼淚,好像我做了什麼壞事一樣。還好我有先見之明,選了角落最不顯眼的座位。否則不幸被熟人撞見了,豈不毀了我的一世英名,跳進亞馬遜河也洗不清。

幸好那天Ann是屬於午後雷陣雨,來得快去得也快,雨過天青還出彩虹。哭著講完跟前男友吵架的事後,馬上就笑逐顏開地跟我討論起美麗的服務生來,果然和我一樣擁有金牛座的理性特質。

不過,女性仍然是天生的陰陽家信徒。她不知道去哪求來兩張大梵天王的平安符,要我隨身帶著。雖然我一向是無神論者,各種宗教信仰、神祇偶像,對我而言都只是一種取得心靈慰藉的消極方法。但對於佳人的好意,我卻不敢不從。

Woman is fickle來形容Ann的個性,還不如說她就是王文華筆下《台北的女人》中的電熨斗來得貼切。送我平安符後,Ann整整消失了12天。其間除了偶爾打通電話噓寒問暖一下,她完全都沒有現身,當然也沒來公司打工。

大學時在系上颱風實驗室混了三年,雖然實際參與的研究與颱風無關,但我對颱風的了解也還算不差。千禧年的第二個侵台颱風Bilis,登陸時屬於強烈颱風,讓我賺到兩天的假期。最棒的是它在中午離台,下午就可以安安心心出門遊玩。

難得的颱風假,Ann與May自然又想去KTV報到。這次我雖然沒再擔任買單手,但從不遲到的我,自然又被賦予先去卡位的任務。台北人真找不到新鮮事做,颱風天的KTV全都爆滿。還不容易找到一家有包廂的,卻也只能唱兩個小時。對我而言,兩個小時的密集轟炸,絕對可以癱瘓我的作戰能力。但對May與Ann這兩位唱將而言,兩個小時不過僅是熱身罷了。

唱到一半,服務生進包廂告知,可以延長一個小時。兩個女孩子一聽到這個消息,也不管服務生還沒離開包廂,馬上就興奮地在沙發上跳來跳去。

經歷了三個小時的摧殘,我早已感到心力交瘁,於是我有著打道回府的念頭。無奈她們情緒正high,又邀我去東區拍大頭貼。

多年的技術編輯工作經驗,測試過各種數位相機及影像處理軟體。因此我對大頭貼唯一的興趣,是由鏡頭來辨識它使用哪一款數位相機,再根據輸出的影像來判斷它套用了什麼濾鏡。

統領一樓的大頭貼機,正巧是用我測試過的數位相機。不支援無失真壓縮就算了,偏偏他們家的JPEG壓縮演算法又特別爛。光圈小、雜訊多,影像品質不佳。唯一的優點是廣角時無圓筒失真,大概也是因為這點才被選為大頭貼用途。

這也難怪Ann不管怎麼拍,結果就是不能讓她滿意。或許這也是設計者的陰謀,讓消費者拍不滿意而不斷重拍。Ann似乎就落入此圈套之中,我們離開時除了帶走一疊大頭貼外,還因為消費額度高而免費換了好幾本相簿。

我痛恨煙味,所以不去Pub,或任何空氣污染指標污染物是尼古丁的場所。但這個原則,總是為佳人而破例。

東區的咖啡廳,如果派部空氣污染監測車過去,一氧化碳的PSI值肯定破百。這種固定污染源,環保署應該向他們徵收空污費才對。

三個人邊吃飯邊聊天,Ann提議弄副撲克牌來玩。並訂下規則,最輸的人必須依獲勝者的要求做一件事。

手氣一向都很背的我,果然連輸三道。因此分別被Ann要求說出小秘密、親May一下及打電話給她們的另外一位好朋友示愛。接著輪到Ann落敗May贏牌,May馬上以牙還牙,叫Ann親我一下。

雖然她平常都很大方地與我共進一盤食物、逛街買內衣,但Ann一聽到要親我一下,卻還是扭扭捏捏不肯履行。直到May撂下「願賭服輸」之類的狠話,Ann才心不甘情不願地準備偷偷親我。就在她快要親到的時候,我故意閃開並發出巨大聲響,讓店內許多人往我們這裡看。

外表看似成熟,內心卻仍然是小女孩的Ann,被我突如其來的舉動,弄得滿臉通紅地躲在角落。我跟May則是很高興地大笑,心裡想著「整到妳了吧」。不過最後回家前,我還是被蜻蜓點水地啄了一下。

大概是前一天唱歌有了適度的發洩,Ann又開始來公司打工。颱風雖然遠離,但隔天仍然下著間隔的雨,因此我們中午只得改搭計程車到公館吃飯逛街。回程路上,她從皮包裡拿出一支Valentino Coupeau手錶送我。

我最常收到女生送我的禮物,就是手錶和皮夾。她們送我手錶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我總是喜歡戴CASIO電子錶。在這方面我的哲學是,功能勝於外觀。所以我會自己花兩萬塊日幣買一支可偵測溫度及氣壓,並具有數位羅盤的電子錶,而不戴別人送我的石英錶。

Ann在聽了我的手錶哲學後,還是決定送我。我看了一下,想想反正不是新錶,就讓它塵封在抽屜裡也不會太浪費。

As Good As It Gets我非常喜歡電影As Good As It Gets中的一段對話As Good As It Gets Video Clip (QuickTime 1.2MB)

Melvin Udall (Jack Nicholson): You make me want to be a better man.

Carol Connelly (Helen Hunt): ...That's maybe the best compliment of my life.

當我遇到心儀的對象時,也都會嘗試去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自從Ann開始在辦公室打工,我除了衣著上比以往注重外,行為也變得較為勤勞。有時候我甚至懷疑是她來打工,還是我來打工的,因為我會溜出辦公室去幫她買食物。

八月底的某個星期一,她因為半夜打電話跟我聊天,以致於睡過頭到下午才來公司打工。不知道為什麼,Ann那天胃口奇佳,3點才吃了我溜出去買的雞排堡,5點半又吃了同事們訂的東區粉圓,7點又硬要我帶她去吃小火鍋。

Shoppingguide網站的更新是在每晚11點左右,以符合台灣地區大多數網路族的生態。所以我們上班的時間也與眾不同,我自己通常是下午1點進辦公室,晚上9點才離開辦公室。Ann是所謂的計時工讀生,上班時間是標準的朝九晚五,因此我們不會同時回家。

不過那天她大概是吃飽了撐著,居然也待到了晚上9點才和我一起下班。順理成章地,我騎車送Ann回家。路經通化街,兩個人又跑去逛了一會兒,血拼了牛仔褲、襯衫外加她家小狗的維他命。

Beauty and the Beast是我最喜愛的Disney動畫,片頭那段對話更令我感觸良多:

Once upon a time, in a faraway land, a young prince lived in a shining castle. Although he had everything his heart desired, the prince was spoiled, selfish and unkind. But then, one winter's night, an old beggar woman came to the castle and offered him a single rose in return for shelter from the bitter cold. Repulsed by her haggard appearance, the prince sneered at the gift and turned the old woman away. But she warned him not to be deceived by appearances, for beauty is to be found within. And when he dismissed her again, the old woman's ugliness melted away to reveal a beautiful enchantress. The prince tried to apologize, but it was too late for she had seen that there was no love in his heart. As punishment, she transformed him into a hideous beast and placed a powerful spell on the castle and all who lived there. The rose she had offered was truly an enchanted rose which would bloom for many years. If he could learn to love another and earn their love in return before the last petal fell, the spell would be broken. If not, he would be doomed to remain a Beast for all time.

於是我將它改編成:

Once upon a time, in a flooded island, a poor boy lived in a leaking house. Although he had nothing his heart desired, the boy was generous, self-directed, and forgiving. But then, one summer's night, an pretty girl got off duty with the boy and offered him a used watch in return for free ride from office to home. Attracted by her beautiful appearance, the boy accepted the gift and rode the pretty girl home. But he knew she won't to be his girl, because money is everything. And when he rode her home on a rainy day again, the pretty girl's innocency melted away to reveal her mammonism. The boy tried to influence, but it was too late for she had seen that there was no future in his hand.

雖然社子島淹水總輪不到我家,但年久失修的老房子每逢下雨必漏。然而,家住信義計劃區豪宅的Ann,卻不如我來得戀家。不到父親規定的門禁時刻,她就是不想回去。

載她回家時發現,公司裡的另一位美女,不但和Ann唸過同一所大學,而且居然還是住對面的鄰居。

隔天台北下大雨,Ann卻還是在公司待到9點和我一起下班。基隆路上積水及踝,我勸她搭公車或坐計程車回家,但Ann就是不肯。不得已我只好先騎車去便利商店買雨衣,然後再回公司樓下載她。

快到她家時,雨又突然停了。這個不想回家的女孩,又硬是要在麵攤吃個宵夜才放我走。

一個星期後凌晨2點,睡夢中接到Ann的電話。暫時沒有男朋友的她,當然不是因為感情問題而找我訴苦。家庭失和才是這次的元兇,這也讓我終於了解她為何不喜歡回家的原因。

Ann並不像我是個能忍受孤獨的人,因此在沒有男朋友可以依靠的狀況下,她便天天和死黨May膩在一起。兩個人閒閒沒事做時,就到處打電話找人聊天。

某日我下班回家,洗澡正洗到一半,聽到家裡電話和行動電話拼命響,心裡正想著,「不知道又是哪個豬頭,打沒人接不會留言啊!」

洗完澡拿起電話一看,四通未接來電,全部都是同一個號碼。我對數字的記性不好,電話號碼都仰賴PDA管理,較常用的則記在手機上。查了一下PDA,並沒有這個號碼。根據前四碼來判斷區域,大概在信義計劃區附近。因此我直接猜想,八九不離十是Ann這個豬頭。

「請問剛才是否有人撥xxxx-xxxx?」

「xxxx-xxxx?沒有啊!」聽起來不太像Ann,大概又故意改變聲音想騙我。

「我是Indy,請問有人認識嗎?」我的中英文名字都不是菜市場名,應該不會被人搞錯吧。

「妳是Indy...」聲音提高了八度,顯然是認識我的人,可是我還是聽不出來。

「請問妳是哪位?」單刀直入問比較快。

「我是宇宙超級無敵大美女...」

「喔,那大概是我打錯了,我好像不認識這樣的人...」

「喂,什麼態度啊!你就不會猜猜看喲。」

「就我所認識的人之中,臉皮能夠這麼厚的,大概也只有Ann了。」

「哈...不對,再猜。」

「妳是Ann吧,不要再裝了。」

「我是May,這麼簡單都猜不到。」

不管她怎麼解釋,我就是不相信她是May。最後她只好叫本尊打電話給我,才讓我相信原來有人臉皮和Ann一樣厚,還真是不容易。


我認識的女孩子,似乎都很迷糊。基本上不是路痴,東西南北永遠搞不清楚;要不就是常把東西弄丟,例如雨傘和手機。Ann則是集兩者於一身,既沒有什麼方向感,又常送東西給計程車司機,而我則必須幫她處理善後。

只要打電話給她結果是直接進語音信箱,或是被系統告知已設定成拒絕接聽的狀態時,大可不必擔心她出了什麼事,因為一定是她又把手機搞丟了。

我的電話號碼是隨便找家通訊行辦的,數字既沒押韻也很難聯想,怪就怪在一些朋友什麼號碼都記不起來,我的手機號碼卻讓她們忘不了。或許也是因為如此邪門,熟識的朋友都曾目睹過我一天內連接數通不同對象打錯電話的狀況。因此我也養成了電話接起來,如果聲音聽起來不太熟,就直接回對方打錯電話的習慣。

除了模特兒宣傳照外,唯一一次讓我有機會看到Ann外表成熟嫵媚的一面,就是她某次同學會聚餐。那天Ann穿著紅色洋裝,化了妝看起來的確頗有明星的架勢。

但她的內心顯然還是個小女孩,出了門卻忘記目的地與見面對象的電話,手機又在前幾天不見了,徬徨無助的Ann於是打電話向我求救。由於她只記得店名有個「ㄙㄚ」字,位置在敦化南路上。而我只知道公司附近有家「聖加南洋巴剎」,於是便翹一下班帶Ann過去看了一下。

可惜運氣不佳撲了個空,她決定回家等電話。當天稿還沒交,Ann又穿裙子,我自然無法送她回家。為了多看一眼Ann如此難得的盛裝打扮,我還是陪她去基隆路上等公車。不過另外一個原因是,Ann毫無方向感的程度,連走地下道都可以迷路。

記得六年前,同樣是基隆路,我也曾陪初戀女友等公車,只不過當初是在台科大,現在則為和平國中站。


最後更新日期:08/28/02 07:51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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